凡煙小說

第83章 番外5

關燈
番外/生老病死

——我們曾為了他,守了一個秘密幾十年。

5.1

今天是一個普通的周三下午。萬裏無雲,沒風,天氣正好。

我興沖沖從院子裏跑進客廳,翻找無果。我撓撓臉,忽然想起來昨晚祖母發脾氣,把我的東西一並都收進地下室去了。

媽媽得晚上才下班,小夥伴還在外面等著。不作他想,便躡手躡腳走向祖母的房間,準備偷偷溜進去找鑰匙。

誰知輕輕一推,壞了!祖母在家!

我嚇了一跳,忙捂住自己的嘴,只能看見她懷裏抱著什麽東西,肩膀一顫一顫的。這是怎麽了?我大膽推開門,沒有發出一絲聲響,背對著我的祖母還是沒發現。下意識輕手輕腳走進去,順著墻根找到窗臺花盆裏藏的鑰匙。我捏著沾著泥土的小東西,往身上擦擦裝進口袋,然後往回走。

正準備無聲無息離開,無意間瞥了一眼祖母懷裏抱的東西。那是……舊木相框,照片裏的人我認得,是布蘭德叔叔。

我很喜歡他,最近才參加了他的葬禮。

祖母哭得很傷心。

我想了想,悄悄關上門走了。祖母有病,經常紅臉粗脖子歇斯底裏,媽媽不在家我不敢上去和她說話的。

出了門,腳下猶豫著,去了院子方向。地下室黑漆漆的,我可不敢一個人去。踏出門口,正要招呼小夥伴陪我一起去取,一輛車卻眨眼的功夫正停在柵欄外的路邊。

我認得這輛車,是老布蘭德的。我飛奔過去,正見格林叔叔下車給小夥伴發糖,然後一哄而散。

我就知道……下午的游戲又泡湯了。

格林叔叔走過來,蹲著問我:“玩兒什麽呢?”

我瞥眼他鼓囊囊的褲兜,摸索著口袋裏的東西,把鑰匙放在她手心,說:“地下室,我不敢去。”

格林叔叔笑了,他手指頭彈著我的鼻子,一塊泥蹭到他的手上,問:“從哪兒偷來的鑰匙?”

我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,說:“不是。”我瞟眼後面的車,裏面沒人了,於是失望地說,“我想去拿羽毛球玩兒。”

他拍拍我的肩,說:“這個不錯。”他笑起來很勉強,眼角的皺紋都出來了,“我跟你去。”

我正是這個目的,於是領著他走進家裏,踮著腳尖小聲說:“小聲點,祖母在家呢。”

格林驚訝地挑眉:“哦?為什麽要小聲點?”

“祖母這兩天脾氣不好啦,昨晚臭罵我一頓,還把我的東西都扔地下室了,一點都不講理。”我撇撇嘴,“等我把東西搬出來你再和她講話,不然我又沒得玩了。”

“肯定是你調皮了。”格林說。

“哎,我和麗塔打賭啊,她輸了我只是把紀念幣拿走做戰利品,不是我的錯,她就哭了。”我攤手,“女孩子總是這麽愛哭。”

“唔,”格林含糊地回答一聲,在祖母門前停留了片刻,才領著我去了地下室。他常來這兒,不打招呼也沒事的。

“燈泡又壞了。”格林啪啪按著開關,“一會兒我幫著修修。你下來,自己找。我找工具箱。”

“好吧。”我摸著樓梯探著一臺階一臺階下。終於踏到地面,我松口氣,叫格林叔叔,“這裏有窗戶。”

他聞聲而來,毫不費力地推開對我來說望塵莫及的窗戶,瞥見我,彈我的腦門,說:“看什麽呢?”

“格林叔叔你的胡子好長。”我抱著他的腿讓他蹲下來給我摸,“這根頭發顏色真淺。”

“是白頭發,”格林叔叔看我像是不懂的樣子,說,“叔叔老了,就長白頭發了,和你祖母一樣。”

我想起祖母滿頭白發,搖搖頭:“叔叔還是金發好看。”

他揉揉我的腦袋,沒有說話。

格林叔叔正在換燈泡,這種事總是百看不厭。一開始都是布蘭德叔叔,他偶爾會開車來,有時候裝著一大車糖果,有時候全是玩具,有時候還會是一臺舊電視。我們都很喜歡。

我家裏有祖母,媽媽加上兄弟姐妹7口人,這些對我們來說都是很好的東西了。我小時候一直覺得布蘭德叔叔是我的聖誕老人。

漸漸的,格林叔叔也會和布蘭德叔叔一起來了。

剛剛我看見了,格林叔叔的眼睛很紅,他不想讓我看見,所以我沒說,我怕他像兔子那樣跑掉。大家都很傷心。

上周我跟著媽媽去墓園祭拜了。路程太遠,祖母沒去。那天走的時候祖母正在為我把番茄醬塗到她的圍裙而大吼大叫。媽媽習以為常,牽著我的手帶我上巴士,我從後面窗戶看見祖母站在門口張牙舞爪,忽然她就像是被仙女施了法術一動不動,像棵樹一樣紮根在原地,弟弟妹妹轟然而出,圍著她。

我問媽媽祖母怎麽了。

媽媽摟著我說祖母只是太傷心。

我似懂非懂,今天算是明白了,她也很想去。可是我很想告訴她,其實去墓園一點也不酷。

每個人都不高興,我不敢說話,就連媽媽承諾給我買玩具也提不起興趣了。我跟在穿著黑裙子的媽媽後面踩著石子走,歪歪斜斜路過一道道白色墓碑,綠葉花朵環繞,整潔幹凈而聖潔。我給自己找了件事做,就是看墓碑上的照片。他們都是笑著的,有的白發蒼蒼,有的還是個小baby。

媽媽忽然停了下來,我一頭撞在她腿上。她扭頭瞪我一眼,我心虛地抱著她的腿,看見前面那張照片,是我熟悉的布蘭德。他每個月都會給我送禮物,我很喜歡他,所以我對他燦爛的笑,回了個笑臉。

輕輕的“啪”的一聲,地下室閃爍著,燈亮了。

“這就好了,我們上去吧。”格林叔叔帶我上去,他經過祖母房間門口沒有停留,而是和我一起溜達到了附近的公園。

我站在輪胎做的秋千上蕩,雙腿勾住輪胎,松手倒掛著晃悠,世界就翻了個跟頭。我看見倒著的格林叔叔正坐在我正前方的長椅上眉頭緊皺,暗笑著,使力將秋千蕩得高些,越來越高,越來越高,一松腿,整個人就像炮彈一樣沖了出去。

不出意料被緊緊摟住了,我睜開眼拽格林叔叔的胡子,說:“陪我玩兒啦。”

他把我翻過來放在長椅上,一臉嚴肅地說:“這很危險。”

我連忙捂臉求饒:“我知道了,下次不敢了。”

格林叔叔果然眉頭舒展,摸著我的頭嘆氣說:“叔叔這次是最後一次來了。”

我大睜著眼,爬到他膝蓋上問:“你要去哪裏?能帶我去嗎?”說完期待地望著他。

他好笑:“我要去很遠很遠的地方……我給你帶了禮物,是你一直想要的棒球手套。”

我一聽頓時興高采烈:“真的嗎?哦哦,是紅色英雄嗎!”看見他點頭,想起戴著它的樣子就覺得酷極了,“格林叔叔你真是我的救星,我愛你!快帶我去,我戴上它一定會成為全場的焦點!”我下地拖著他向家走。

格林叔叔像是長了根的植物似的一動也不動,微笑著對我說:“走之前會給你的。來,”他拍拍身邊的地方,“坐這裏,陪我說說話。”

本來我是迫不及待想要第一時間去和我親愛的英雄見面的,但是一對上他的眼睛,我就不由得住了嘴。猶豫了幾秒鐘,在他的註目中磨磨蹭蹭坐到了長椅上。

“你去參加葬禮沒?”他突然說。

“啊,”我楞了一下,明白他說了什麽,才回答,“去了啊,媽媽帶我去的。那天叔叔不是還和我說了幾句話?”

“是我忘了。”他眼神似乎恍惚了一下,才說,“那天的事我大多都記不得了。”這聲音細小而飄渺,實在不像是教我打棒球的格林叔叔會有的反應。我瞟他一眼,光線似乎停留在他的頭發上,金褐色的腦袋斑斑駁駁,老了好多的樣子。

“你看,我記憶力真不行了,醫生也不敢做了。”他手突然縮了下,像是要抓什麽東西,“你喜歡布蘭德嗎?”

“當然啦。”我不假思索地回答,“上個聖誕節還送了我輛自行車。你不知道,我的朋友都羨慕死我啦!”想起這個,我就高興。

“還有呢?再說說布蘭德。”他幹巴巴地說,忽的抓住我的手。

“很多很多。”我撓撓臉,“格林叔叔還接我到他家,你也知道的,哦,那時候我才知道你竟然還會做小甜餅!你們家裏人真多,艾琪、麗薩、森特我都很喜歡,他們又漂亮,對我也很好。”他們和我一樣大,但說話就像是我姐姐一樣,只能乖乖的。

他靜靜聽著,臉上浮現一絲笑容:“那賽裏曼和愛德呢?”

我擺擺手,皺著臉說:“賽裏曼很霸道,愛德不理人。”說完我仰臉看他,“你們家那麽多人會打架嗎?”

格林叔叔搖頭:“平時他們都不在家,只有周末回來一起。”

我瞬間明白了,一臉同情:“他們都要住校啊,真可憐。”

格林叔叔撲哧一笑:“差不多。”說到這裏,他突然低下頭,壓低聲音神秘地說,“我給你講個故事。”

我連忙正襟危坐。

“你喜歡狗嗎?”他先問。

我點頭。

“我們家原來養了條槍獵犬,那麽大,親你的時候會把你撞倒,就連我都沒辦法。它的毛發全是白的,陽光下散步的時候閃閃發光,威風凜凜。而且很聰明,平時安安靜靜是個小紳士,但是它會幫你抓小偷。”我聽得眼眨也不眨。逮到格林說話空隙,插嘴:“你騙我,我都沒見過!”

格林笑了,對我眨眼:“奇怪的就在這裏啊,它突然有一天,就不見了。”

我驚訝地一跳,大喊:“它跑了嗎?”

格林叔叔搖頭:“不不,槍獵犬最為忠實,是不會離家出走的。”

我皺著眉,百思不得其解:“那怎麽回事呢?”

“是啊,怎麽回事呢?”他重覆我的話,“我們全家都很喜歡它,就像是家人一樣。我還記得那天,我每天實習非常累,回家的時候天都黑了。走到門口開鎖的時候,還聽見它給我打招呼。我去洗了個熱水澡,出來就沒見它,睡著第二天,它就消失了。”

我聽得入神,吶吶:“是不是它不是打招呼,它在和你道別?”

“有可能啊,它也許當時就知道自己要離開我們了。我早上起來,胳膊疼得擡不起來,還是布蘭德幫我系的。那時候我還沒意識到它走了。只是載著小布丁上班,順道送她去學校。”

“那天之後,我們所有人都忘掉了它。也就是前幾天,我才想起它,我曾經把它當做家人來對待,你說是為什麽呢?”

“也許……是外星人把它拐走了!”我被自己的想法驚到了,心中嘭嘭跳。

“唔,也許吧。總之,我把這個故事告訴你,我就可以走啦。來,跟我去取你的紅英雄!”

我楞楞地跟著他走,直到手套到手了,才高興起來。

晚上的時候,我夢見了一只蹲坐在路邊的大狗,像我的自行車那麽高,毛長長的像是白色地毯,漂亮極了。它流著淚,嗚嗚叫著趴在地上。不知為什麽我不敢靠近它,只是擔心地偷偷瞧。突然,它的耳朵動了,四處看著,我連忙縮脖子,卻碰到一支樹杈,大狗聽見,張著血盆大口撲過來。

“啊——”我大叫著醒過來,喘著氣,才發現已經是早上了。

不知道為什麽,大狗的故事一直存在我的腦海裏念念不忘。多年之後,突然有一天,我再一次夢見了大狗,想起了這個故事,想起了格林叔叔,老布蘭德。才明白過來,大狗到底是怎麽回事。

我急於提筆寫信去向格林叔叔求證,卻猛然想起,他已經去世多年。

作者有話要說:

必看內容!!!!結局細節交代:

1.小孩是布蘭德生母的外孫。他與生母養女交好,布蘭德經常接濟他們,但沒有相認。

他生母得的是甲亢,癥狀是暴躁易怒,多食消瘦多汗。需要長期服藥(沒做手術)。

2.布蘭德的後半生,作者君歸納了他的病例,於是讓他45歲得病去世。他幼年受了創傷,心理創傷在中二期尤為影響嚴重,還多次昏迷休克(汗),患胃病,多覆發。

3.布蘭德和格林沒有收養孩子,但救來的孩子都悉心輔導,給了他們一個家。

4.大狗傑瑞呢……是布蘭德發病要殺Maeve,大狗阻攔,被布蘭德錯殺。他忘了,於是全家都沒提。前有征兆,他多次摟著Maeve的脖子想要掐死她。

5.布蘭德墓碑上刻著:生於謊言,死於真實。

本站無廣告,永久域名(fanyan.cc)